我覺得這是不錯的經典問題,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
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A:
一、
不認為,
因為「把國際法跟拳頭拿來比」,
正是從未認識國際法的人,
才會得出的假命題,
對國際法的掌握程度,
本身即國家實力的必要組成,
人家是把資源灌在國際法領域,
拿來當拳頭用,以達成目的;
只有我們島民是不作功課,
說一聲「喔這比不上拳頭啦」然後丟掉。
白話來說,國際法就是你的拳頭之一。
「拳頭>國際法」的說法,
正是台灣島民對自身現況一無所知、
也無心為自身未來負起責任,
最普遍的說詞傾向反映。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
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A:
一、
不認為,
因為「把國際法跟拳頭拿來比」,
正是從未認識國際法的人,
才會得出的假命題,
對國際法的掌握程度,
本身即國家實力的必要組成,
人家是把資源灌在國際法領域,
拿來當拳頭用,以達成目的;
只有我們島民是不作功課,
說一聲「喔這比不上拳頭啦」然後丟掉。
白話來說,國際法就是你的拳頭之一。
「拳頭>國際法」的說法,
正是台灣島民對自身現況一無所知、
也無心為自身未來負起責任,
最普遍的說詞傾向反映。
二、
不會,
順不順遂的程度,
取決於台灣島民對捍衛台灣的意志程度、
台灣地位各重要關係國的情況、
整體國際局勢,以及時機點的掌握。
自決建國的結論,
正是依照法理去考古歷史,
分析出台灣可能的真實國際法理地位後,
所得出的相較最佳選項,
也是舊金山和約簽署大國,
最可能刻意留給台澎未來的一條路線。
中共,正是熟稔國際法運作,
在國際事務上,
不斷的把台灣實質納為自己的一部份;
而馬英九,同樣也是熟稔國際法運作,
在跟中共的交往跟國際表態上,
也不斷的把台灣送入一中框架。
只有台灣島民是傻傻的嘴開開,
一邊說
「國際法沒用啦、拳頭比國際法大啦」,
然後一邊被人家用國際法運作賣掉。
事情是這樣的,
如果人家用國際法跟經濟,
就可以把我們幹掉,他幹嘛動刀動槍?
同樣的,
如果連人家留給我們的武器,
我們都不懂得試著運用,
人家又為什麼要幫我們?
討論這種事必須全部的命題拿出來比一比,
不只是「自決建國真的會怎樣怎樣嗎?」
而是
「我們有沒有辦法不自決就成為國家?」
「我們應不應該透過自決成為國家?」
「自決建國會怎樣?」
「不自決建國又有哪些選項?又會怎樣?」
全部比完自然會有更進一步的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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