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5日 星期三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 法理專文回應:《台灣主權未定論?消秏建國意志的爭論!》-許慶雄


【法理專文回應】
【回應文章】
2016.10.5
《台灣主權未定論?消秏建國意志的爭論!》-許慶雄
原文連結: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3495
 
【說明】
台灣憲法學會會長許慶雄教授於 2016.10.5 在該會網站,以《台灣主權未定論?消秏建國意志的爭論!》為題發表文章,對「台灣主權未定論」提出批判,惟因內容有諸多錯誤,所使用之論證又多與中華民國外交部之說詞雷同,故特為此專文回應批駁。
 
【回應內容】
 
在拜讀許慶雄教授於 2016.10.5 所發表的《台灣主權未定論?消秏建國意志的爭論!》一文後,深感該文有諸多需要釐清的誤解與錯誤,故在此撰文回應:
 
首先,該文從第一句開始就對「台灣主權未定論」的認知及價值有嚴重的誤解!
 

該文指摘:「台灣獨派理論一直以『台灣法地位未定論』,作為台灣脫離中國獨立的前提要件。」

 
然而,「台灣法地位未定論」(即「台灣主權未定論」)從來就不是台灣脫離中國獨立的前提要件。會這樣認知「台灣主權未定論」的人顯然不瞭解此論述真正的意義為何。
 
直言之,「台灣主權未定論」是主張台灣在法理面從一開始就不隸屬於中國。而既然不隸屬於中國,基於台灣原本是日本殖民地的法律事實,台灣人當然可以直接依據「去殖民化」的戰後國際共識直接行使自決權完成建國,而不需要「脫離中國獨立」。
 
亦即,在「台灣主權未定」的立場下,脫離中國獨立根本跟台灣無關,會與「脫離中國獨立」有關的是ROC政府跟他僅存的兩塊主權領土:金馬。
 
對持「台灣主權未定論」的人來說,統獨純粹是假議題:
 台灣主權既然不曾屬於中國,
 源於國共內戰的「統一」自然是跟台灣無關的選項,
 ROC也沒有資格把台灣拉去跟PRC統一;
 而台灣主權既然在戰後未曾屬於中國,
 自然沒有「從中國獨立」出來的必要。
 
事實上,許教授所強烈主張的「台灣主權屬於中國」才會變成台灣「從中國獨立」的前提。
 
#台灣主權必須先定於中國才會有從中國獨立的必要
#理解台灣主權未定意義的人會主張建國不會主張從中國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