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3日 星期三

Vivian Yen - 我覺得這是不錯的經典問題,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我覺得這是不錯的經典問題,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
 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A:
 一、
  不認為,
  因為「把國際法跟拳頭拿來比」,
  正是從未認識國際法的人,
  才會得出的假命題,
 
  對國際法的掌握程度,
  本身即國家實力的必要組成,
  人家是把資源灌在國際法領域,
  拿來當拳頭用,以達成目的;
  只有我們島民是不作功課,
  說一聲「喔這比不上拳頭啦」然後丟掉。
 
  白話來說,國際法就是你的拳頭之一。 
 
  「拳頭>國際法」的說法, 
  正是台灣島民對自身現況一無所知、
  也無心為自身未來負起責任,
  最普遍的說詞傾向反映。
 

 二、
  不會,
  順不順遂的程度,
  取決於台灣島民對捍衛台灣的意志程度、
  台灣地位各重要關係國的情況、
  整體國際局勢,以及時機點的掌握。
  自決建國的結論,
  正是依照法理去考古歷史,
  分析出台灣可能的真實國際法理地位後,
  所得出的相較最佳選項,
  也是舊金山和約簽署大國,
  最可能刻意留給台澎未來的一條路線。
 
 中共,正是熟稔國際法運作,
 在國際事務上,
 不斷的把台灣實質納為自己的一部份;
 而馬英九,同樣也是熟稔國際法運作,
 在跟中共的交往跟國際表態上,
 也不斷的把台灣送入一中框架。
 只有台灣島民是傻傻的嘴開開,
 一邊說
 「國際法沒用啦、拳頭比國際法大啦」,
 然後一邊被人家用國際法運作賣掉。
 
 事情是這樣的,
 如果人家用國際法跟經濟,
 就可以把我們幹掉,他幹嘛動刀動槍?
 同樣的,
 如果連人家留給我們的武器,
 我們都不懂得試著運用,
 人家又為什麼要幫我們?
 
 討論這種事必須全部的命題拿出來比一比,
 不只是「自決建國真的會怎樣怎樣嗎?」
 而是
 「我們有沒有辦法不自決就成為國家?」
 「我們應不應該透過自決成為國家?」
 「自決建國會怎樣?」
 「不自決建國又有哪些選項?又會怎樣?」
 全部比完自然會有更進一步的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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