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自由開講》中華民國與台灣的矛盾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張小博


自由開講》中華民國與台灣的矛盾

2016-03-20 10:59
◎張小博
中美洲議會官方網頁以中國台灣「China(Taiwan)」總統稱呼馬英九,對此,馬在出訪時回應:「China就是代表中華民國,這就是正式國名。」對此,筆者要告訴那些認為「我的國家是台灣,它的國號是中華民國」的人,很遺憾的,馬英九並沒有說錯。
總統馬英九出訪友邦,於中美洲議會演講,官網寫著「中國台灣總統」來訪。(圖擷取自中美洲議會官網)

這世上沒有一個叫做「台灣」的國家,台灣只是一個地名,儘管目前島上的政府、稅賦、軍事運作是自主的,但馬英九出訪的代表卻是中華民國,是那個明明就在台灣,卻跟十八個亞洲有土地邊界爭議,並且憲法宣稱固有疆域是現在的366倍的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1949年被趕出中國的「中國政權」,它是一個「政權」,不是一個「國家」,所以目前的狀況,是前中國政權持續統治台灣,而不是台灣等於前中國政權。

2016年3月6日 星期日

李致穎-台灣人被迫膜拜明治天皇、大正天皇、昭和天皇,視日本為祖國;接著又莫明其妙地,必須視中華民國為祖國,奉孫文為國父、蔣介石為民族救星、蔣經國為政治典範。


台灣人被迫膜拜明治天皇、大正天皇、昭和天皇,視日本為祖國;接著又莫明其妙地,必須視中華民國為祖國,奉孫文為國父、蔣介石為民族救星、蔣經國為政治典範。
嗯…但台灣人還是覺得自己被日本「殖民」、而被中華民國「統治」。
#醒醒吧
#你的認同都是被殖民者強灌進腦裡的

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

Historia-【歷史解密】你所不知的孫文:我們口中的國父,其實是曾與日本首相密謀賣國的「國賊」? | BuzzOrange


【歷史解密】你所不知的孫文:我們口中的國父,其實是曾與日本首相密謀賣國的「國賊」?

文/Historia
在下為了把孫文在中國所作所為比較真實的樣貌拼湊出來, 花了點時間,文章會很長,有耐心的朋友可以慢慢看, 相信看完您會有對孫文不一樣的看法──孫文是國父還是國賊?
「滿蒙可任日本取之,中國革命的目的在滅滿興漢。」
──孫文 1905 年,於日本的演說。
「我將日本視為第二祖國,只是近來我國青年志士常誤解 日本經營滿洲對中國不利,真令人遺憾。」
── 孫文 1911 年 7 月 寫給宗方小太郎的信。
「日本之發展已盡,殆無迴旋之餘地,中國則地大物博,尚未開發。 今日本如英國之於印度,無設兵置守之勞費,而得中國之大市場, 利且倍之,所謂一躍而為世界之首雄者此也。」
── 孫文 1914 年 5 月 寫給日本首相 大隈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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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結論:「孫文是大亞細亞主義者,若深究其人際網絡,可以發現,孫文其實是日本在大陸扶植的革命家。目的是用來顛覆清國, 困擾中華民國 (五色旗),製造混亂,以便日本在東亞大陸的擴張。」

2016年2月17日 星期三

黃聖峰-台灣主權不能屬於中華民國的理由很簡單:中華民國的本質就是中國。



黃聖峰

[雜訊]
台灣主權不能屬於中華民國的理由很簡單:中華民國的本質就是中國。
 
全世界也都把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中國境內的另一個政府。在中華民國真正成為「只代表台灣」的國家之前,說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只會把台灣變成中國的一部份,並使中國攻打台灣變成中國內政。
 
台灣獨立為什麼搞了幾十年還不成功?就是因為包括李登輝、陳水扁在內的政治領袖,全都無視國際法上的法理狀態,直接以表象來搞精神勝利法,才會導致台灣建國的時間點一直往後拖延。
 
如果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法上是兩個不同的國家,那有甚麼理由會存在終統憲法、陸委會、蒙藏委員會?不要跟我說這是甚麼需要修改的東西。在這些東西還存在的情況下把台灣跟中華民國畫上等號就是送死。如果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法上是兩個不同的國家,為什麼馬英九在那裏亂搞就是沒辦法以外患罪將他繩之以法?
 

把這些狀況想通了就會知道李登輝說「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的說法有多毒。台灣人要清醒一點,不要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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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3日 星期六

[新聞] 2016臺灣公開賽驚見政治布條 台灣就是台灣、不是中華台北 | 即時新聞 | 20160213 | 蘋果日報


臺灣公開賽驚見政治布條 台灣就是台灣、不是中華台北

觀眾掛出政治性布條。游智勝攝
2016年02月13日12:24
正在高雄陽明網球中心舉行的臺灣公開賽,今爆出六天以來最多人潮,場內同樣也是氣氛到最高點,還有幾人自己就在場邊掛上「台灣就是台灣」、「Taiwan is not Chinese Taipei(台灣不是中華台北)」的政治性布條,一度引起主辦單位WTA (Women's Tennis Association,女子職業網球協會)的高度關注,最後雙方溝通後,只收起英文的布條。(詹健全/高雄報導)


大會人員前往了解,撤下英文布條。游智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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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這邊請-台灣為什麼得不到承認?──關於「國家」,你應該知道這些事-







本文縮址: https://goo.gl/kA3IRL


在代表民進黨的蔡英文當選總統後,一連串外電報導各國政府表達祝賀之意,有些國外電視台並誤植為當選「台灣共和國」總統,而幾個國外觀點也被提出,包括為什麼各國政府不承認台灣?是不是應該改變國際上被普遍實踐的「一個中國」?同時更有一些國家例如在英國和美國由個人發起連署,要求其政府說明對台政策並承認台灣。其中英國政府在近日因連署跨過萬人門檻,正式回應表示其長久以來的見解,不承認台灣的主因就是「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1]」。這恐怕是讓多數人難以接受的說法,但是退一步想,台灣外交上的困境存在數十年,我們都認為純粹是中國的打壓造成,但為什麼「台灣不是國家?」而國家又是什麼,就會是想擺脫今日困境的台灣人必須認真面對的議題。








中文的「國家」一詞,對我們而言非常熟悉,而國安、國人、國事、國旗、國歌等延伸用語更是在普遍的使用下深植心人,然而國家到底是什麼,怎麼樣可以被認定為一個國家卻往往不被多數人認識。國家一詞如果透過英文來詮釋,其實至少可以區分為地理上(Country)、國族認同上(Nation)以及體制上(State)等不同意涵,如果要正式去討論「主權國家是什麼」、「某個政治實體是否符合國家的門檻」等問題,使用的就會是「體制上的國家(State)」,而這幾個問題同時也是國際公法這個領域的前提課題。我們所踩的這塊土地,其實法律上地位模糊而充滿爭議,而中文的不精準又剛好提供了參政者與統治者在政策和政治語言上的灰色空間,但這對台灣人而言實在不是好消息,因為多數人很可能仍接受幾十年來威權體制灌輸的國家認同教育,因而沒有機會去認識、並透過更客觀的視角去理解台灣所面對的法律問題與困境。
「你沒有主張的內容、我不能承認」


要討論什麼是國家,以及為什麼台灣不被承認之前,必須先知道一個關於承認的前提:「一個政府只能在它自己主張的範圍內得到承認」[2]。聽起來有點抝口,簡單講就是「你沒有主張的內容、我不能承認」。進一步,要知道的是「國家」是一個在國際場域上的主體,一如民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需待法律詳述其意義與權利義務,透過國際法的運作和實踐,在合於一定的要素的情況下,某個政治實體可以被認為具有國家身份,並非是「我覺得我們是,則我們就是一個國家」。至於這些要素又是什麼呢?


不少人都能朗朗上口說出「國家四要素」,確實這四個要素也就是人民、領土、政府和對外交往能力,是一般在政治學和國際法上討論到國家定義時會深究的條件,但同樣的,在討論這四個要素之前,還有幾個基本觀念必須理解。其一,並非具備常見的國家要素即成國家,而是通常一個主權國家擁有這些條件。其次,這四要素並不是國際法上具有拘束力的原則[3],討論一個政治實體是不是國家,其實尚有更多補充性的客觀條件待審查,包括「主權(Sovereignty)」、「獨立自主(Independence[4])」、「恆在(Permanence)」、「承認(Recognition)」、「法秩序(Legal order)」,與「一定程度的文明狀態(A certain degree of civilization)」等[5]。其三,也就是台灣作為國家有所爭議的主因:「有意願成為國家,並且有意願被承認為國家」。這幾個前提中,最重要也跟我們切身相關的就是「主觀上的要素」。曾對於台灣地位撰文的一些學者都曾清楚說明,要進入前述幾個客觀上國家要素是否具備的審查之前,前提是具備「想成為國家的意願」。


伯明罕大學法學教授Colin Warbrick在《States and Recogni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文中提到: "Of course, first the claim has to be made by an entity that it both is and wishes to be regarded as a State. There are few instances where an entity which might plausibly claim statehood has not done so─the case of Taiwan is the only current example." 「要討論一個實體是不是「國家」、是不是具備客觀的四個要件之前,第一步就是這個實體「自認為是國家」,並且有意願「被認為是國家」。在極少的情況中,一個實體或許有條件聲明其國家地位,卻選擇不這麼做──台灣就是當今唯一的案例。[6]」


牛津大學國際法學者James Crawford所著《國際法下國家的成立》中專章討論台灣的國際法地位:


"Statehood is a claim of right based on a certain factual and legal situation. The case of Taiwan raises the possibility that an entity which does not claim to be a State, even though it might otherwise qualify for statehood in accordance with basic criteria, will not be regarded as a State." 「國家地位是基於特定事實上與法律上基礎的權利主張。台灣的案例,說明一個政治實體確實可能未曾自我主張國家,即使它可能具備作為國家的基礎,但仍無法被認為是一個國家。」
當事人沒主張自己是國家,其他國際成員又從何承認[7]?


正是因為未曾透過一個正式的法律程序去向世界提出作為主權國家的主張,各國與法學者只能從今天台灣當局的體制去觀察。而Crawford教授從1949年一直到1996年總統直選,乃至憲法的多次增修、兩岸條例的規定、對外政策的聲明以及幾位總統的談話,發現台灣即便是民主化後,體制上也沒有切斷與中國在法統上的延續性、未曾明示與中國的區隔,更沒有主張成為一個有別於中國的國家[8],這套憲法一再否定台灣想成為國家的意願。


也就是說,除了「根本未曾提出主張、因而得不到承認」之外,更甚者,台灣人透過支持這個體制的運作,反而讓各國看見了我們最不想說出的主張:「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台灣是中國的自由地區[9]」以及「中華民國主張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於是乎,既然任一個國家只能從我們提出所主張的範圍,去決定要給予台灣什麼樣的承認,世界各國也就只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之間二選一,而只有少數幾個國家違反現實的給了中華民國政府承認,更不要談給予台灣我們朝思暮想的國家承認的可能,也就是「台灣是一個國家」。
你接受我們以選舉作為自決,並且選擇了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嗎?


在扁政府執政的期間,「台灣是主權國家、國名叫中華民國」的政治主張被廣為接受,然而從前面的討論可以知道,不論是中華民國這個政權或者台灣這塊領土,都難以被觀察到一個新的國家法人被建立的過程,他們都仍不是國家。更危險的情況,在支持接受中國併吞比例低於一成,而超過六成五認為台灣是國家的今天,多數的我們都不清楚中華民國在法律上的意義是代表中國(這個國家),甚至是向全世界主張「台灣是中國的自由地區」,更不要談作為政府實踐,我們以地區對地區的架構和北京簽了幾十個兩岸協議。如果心中要的是「台灣這個國家」,卻接受中華民國的運作,那我們真的認錯祖國了。


這個近來常被稱為「華獨」的主張,是由陳隆志教授所建構的「有效自決說」,認為台灣地位過去雖未定[10],但最終透過民主化「完成自決」而確定了。然而,聯合國大會關於自決的幾個決議曾經提示到,自決必須要在幾個前提下進行,包括人民對於自身地位的認識、對於自決選項的認識,以及對於自決最終決定產生效果的認識等[11]。也就是說,台灣人雖然在民主化上奮鬥許久,然而在選舉這個程序上,中華民國政府除了並沒有讓我們認識自身地位之外(就課綱爭議觀之,還遙遠得很)、並沒有提供給我們除了中華民國以外的選項(還是主張代表中國的ROC),更不要談我們並不知道蓋了票丟進票箱,意謂著我們正在自決,而且是進行台灣最終政治權利去向的決定。


我們終究必須理解到,建立國家並不是一個偷偷摸摸、在檯面下不知哪天突然完成的工作,而是要透過程序上正式的主張、透過新體制的建構,訴諸外交上的談判去爭取各國對我們建立國家的支持,並且去說服世人台灣不只主觀上有意願作為國家,在客觀上也滿足所有你們認為一個國家該有的樣子。台灣所面對的外交困境有兩個層面,其一自然是來自中國施壓的政治上因素,其次,就是屬於我們自己應該正視並處理的法律問題,也就是「作為國家」這件事。看到這邊,不少人可能覺得實在太沉重,如果我們不是台灣人,或許不必知道這麼多事,畢竟關於國家這件事,並不是「常識」。很可惜,解決國家地位的困境是台灣人的宿命,也是我們這輩的台灣人應該勇敢承擔的問題,而作為必然理解這些基本課題的學者也就是準總統蔡女士,更有責任逐步從政治語言的灰色和模糊走出,帶領所有願意讓台灣成為國家的人們踏出「現狀」。



[1] https://petition.parliament.uk/petitions/118713


[2] A government is only recognized for what it claims to be.「一個政府只能被承認他自己所主張的部分」。D.P. O'Connell, Formosa and the Chinese Recognition Problem, 50 AM.J.INT'L L. 405, 415 (1956)


[3] 四要素,來自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它只是一個由有限國家參與的區域條約,並不具有普遍的拘束力。第一條說明國家作為國際法上的人(主體)應具有四個條件,但並非說明「一旦具備四個條件,則成為國家」。ARTICLE 1、The state as a person of international law should possess the following qualifications: a ) a permanent population; b ) a defined territory; c ) government; and d) 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the other states.


[4] James Crawford,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62(2nd ed. 2006) 許多人誤解「獨立」只能作為動詞,並且與分離獨立(Separate)連結,然而一個政治實體是否「獨立自主」,也是審視其是否為國家的重要判準之一。


[5] Supra Note 4 at Preface and ch. 2


[6] Colin Warbrick, States and Recogni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in Malcolm D. Evans (ed.), International Law, 2nd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40.


[7] Anthony Aust, 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17-19 (2005)


[8] James Crawford,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212-220 (2nd ed. 2006)


[9] 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10] 在美國的「一中政策」中,傳達的旨意是「中國只有一個,兩岸問題和平解決,台灣地位未定」。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建交的三公報中,表示「認知到中方關於台灣屬於中國的立場」,但並非「承認台灣屬於中國」,有別於中國的「一中原則」。


[11] 聯合國大會於1960年12月14日通過之1514號《襄助殖民地國家與人民獨立宣言》
〈延伸閱讀〉


《為什麼是住民自決?──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無庸質疑,或許你需要更多細節》(上) https://goo.gl/ClxE0F


《丹麥只比台灣稍大,為什麼擁有世界最大島格陵蘭?──總統對外講了什麼,你最好放在心上》https://goo.gl/Hy0xx0


《聽過「加拿大模式」嗎?──世界上多數國家並不承認中國的台灣屬中論,爭取國家地位的建立,台灣應該要更有信心》https://goo.gl/A3XfTr 《超乎國際現實的國家鍊成術──國家成立理論上極端少數說的集合,在台灣》https://goo.gl/vhRzjq 本文縮址: https://goo.gl/kA3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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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3日 星期三

Vivian Yen - 我覺得這是不錯的經典問題,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我覺得這是不錯的經典問題,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
 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A:
 一、
  不認為,
  因為「把國際法跟拳頭拿來比」,
  正是從未認識國際法的人,
  才會得出的假命題,
 
  對國際法的掌握程度,
  本身即國家實力的必要組成,
  人家是把資源灌在國際法領域,
  拿來當拳頭用,以達成目的;
  只有我們島民是不作功課,
  說一聲「喔這比不上拳頭啦」然後丟掉。
 
  白話來說,國際法就是你的拳頭之一。 
 
  「拳頭>國際法」的說法, 
  正是台灣島民對自身現況一無所知、
  也無心為自身未來負起責任,
  最普遍的說詞傾向反映。
 

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建國碎碎念,台灣島上有兩種視角哦】

【建國碎碎念,台灣島上有兩種視角哦】
 
覺得台灣是國家的,你想一下。
國家必定有國史。
 
 。宋元明清中國史
 。400年台灣史
 
這兩套課本教你的歷史,
哪一套才是你台灣人的國史?
 
決定的關鍵在於視角,
也就是中國視角或者台灣視角。
 

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

獨立這邊請-【給你一個理由,為什麼要支持台灣建國】「因為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也不是國家。」

【給你一個理由,為什麼要支持台灣建國】
 
「因為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也不是國家。」
 
國家(state)的成立,不是靠一般人們腦裡的想像進行,它是一個國際法上的主體,是一個基本的行為人,並且有一定的成立條件。一旦滿足這些條件,則不待承認即可被認為是一個國家。
 
那為什麼今天世界上多數的國家也好、法學者也好,並不認為台灣是國家,也不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甚至認為在ROC的主張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下面用非常摘要的說明,把兩位曾就台灣法律地位進行說明的國際法學者觀點介紹一下。
  

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

[圖文] 2015.9.8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 我們認為這則新聞的標題應改為「『中華民國』若政黨輪替 恐爆發斷交潮」。中華民國並不具有臺澎主權,只是依據同盟國的委託代管臺澎。臺澎還未建立自己的國家,所以臺澎還沒有所謂的國際外交關係。



已說讚的粉絲專頁 · 201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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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恐嚇新聞發不膩】
昨天,中國時報以「台灣若政黨輪替 恐爆發斷交潮」為標題刊登報導(新聞連結:http://goo.gl/EcZXBf),指出「多位國際關係學者今天受訪時表示,明年台灣若政黨輪替,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上任後若不堅守九二共識,一旦中國大陸開始處理台灣邦交國,恐會爆發斷交潮。
 

2015年9月4日 星期五

黃聖峰-錯不在漏提盟國,而在鬼扯光復台灣 | 即時新聞 | 20150904 | 蘋果日報


錯不在漏提盟國,而在鬼扯光復台灣

作者:黃聖峰(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發起人、研究主持人)日前國史館前館長林滿紅於蘋果日報以「只談國共盟國何在」為題,發文駁斥連戰「國共聯合抗戰光復台灣」的言論,內容頗有可讀之處。惟該文第三、四段「以國際條約將台澎主權轉移給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及「台灣主權已透過中日和約移轉給在台澎金馬及其附屬島嶼的中華民國」因與法理事實不符,故筆者茲為此文以正視聽。

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5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5
彩色版 https://disp.cc/b/163-8Rnz

看板 Gossiping作者 selina0508 (傳承纜線隊的精神)
標題 [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5
時間 Sun Jul 26 22:27:10 2015

mp3線上聽:http://goo.gl/J2pAjM
2015_07_17_主權未定之代管論-BY-ND-NC.mp3 - Google 雲端硬碟

簡報檔:http://tinyurl.com/nkddgsg
主權未定之代管論-BY-ND-NC.ppsx - Google 雲端硬碟


座談:『主權未定(代管)論-台灣務實建國對抗統一的如來神掌』
主辦:哲學星期五@宜蘭 以下為該日錄影之逐字稿第五部(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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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逐字稿


130:55 那另外一點就是說,剛國城老師講,不知道會有哪個候選人
或是政黨會認同這個。其實很有趣的是說, 現在當然沒有阿。如果有的話,我就不需要來
講這個了,對不對?因為現在的關鍵在於說,第一件事「凝聚自決建國共識」現在還沒有。
現在還有很多人認為國家已經建立完成了,就是「中華民國」,所以他們沒有要建國的意志
。那臺灣有人認為中華民國就是有臺灣的主權,他也不管中華民國的憲法增修條文,就明定
終極統一。他也不管這個,反正就是政客講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就是(認同)了,所以我
們名字叫中華民國。

131:47 但這是必須要讓大家理解的。當大家理解到中華民國跟臺灣之間真正的關係的時候
,接下來就是匯集民意。變成民意之後,將來當有一個反統的總統、一個反統的國會出來,
然後我們告訴她。因為剛才有提到,我們今天要保護臺灣,讓台灣得到國際的協助,最有效
就是主張台澎自己是主權未定,主張自己是被聯合國委託給中華民國代管的,妳要不要支持
?如果妳是反統,這個東西又是反統最有效的,那她沒有理由不支持阿。不然妳講說你反統
,那為什麼這個最有效的妳不去用呢?

132:54 因為其實講實在話,臺灣建國才是真正能夠阻止統一最有效的東西。因為其實現在
這個主權未定的狀態,你沒有辦法去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胡說八道,你沒辦法阻止他。要理
解的是說,現在在胡說八道的,不是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已,中華民國也在跟著胡說八道
。你想想看,我們現在聽到什麼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講最多的是誰?就是中華人民共和
國跟中華民國阿。就是這兩個政府在喊,喊的最大聲的就是他們。然後要統一的也是這兩個
,對不對?所以如果在這個情況之下,他都已經很明白的告訴你,他們就是「統一」陣線,
那我們今天不想統一,我們還要接受他們的說法嗎?

2015年7月25日 星期六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4


轉載] [PPT] 哲五[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4

張國城教授的談話是77:00 ~ 105:12  下略。
直接跳到主講人的談話。
105:11 剛剛他有提到一些點,我想要跟大家說明一下。1945年以後,中華民國在台灣這邊所舉辦的選舉。台灣人好像參加得很踴躍,但這可以代表是住民自決嗎?我們認為不行。因為住民自決不是這樣子辦的。就好像說我今天給你選舉,就代表是民主嗎?其實這是兩回事。我們可以講,中華民國今天在這邊辦這些選舉,大家可能覺得,中華民國是我的國家。可是法理上不是啊,法理上她就不是啊。所以不管你怎麼做,都不是。這樣講好了,在原本的狀況,如果沒有發生國共內戰的話,台灣跟澎湖的確就會變成中華民國的沒有問題。可是因為發生國共內戰,出現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接著出現了共產主義跟資本主義之間戰爭的問題,也就是冷戰的問題。

106:52 所以就變成臺灣的主權被懸置,像剛才我有一些資料給大家看。中華民國也很清楚,那時她還想要反攻大陸,所以她不能夠讓台灣失去國際的地位。意思就是說,如果今天沒有發生國共內戰,中華民國的正當性沒有被挑戰,那之前辦的這些選舉,就算那個時候她還沒有主權,等她之後真正取得法理主權後,就會變成所謂的「先上車後補票」。就會變成有效,就會追認回去,就會事後追認,法律上是有這種概念的。譬如說你一開始做的時候你可能沒這個資格,沒這個權利。可是後來經由有資格、有權力的人承認之後,你之前做的也算數。這就是法律上,他有一個治療,治癒的效果。

2015年7月24日 星期五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3


[轉載] [PPT] 哲五[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3

看板 Gossiping作者 Leoniath (The One)
標題 [爆卦] 教你如何務實地成為一個真台灣人
時間 Fri Jul 24 22:13: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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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主權未定(代管)論-台灣務實建國對抗統一的如來神掌』

主辦:哲學星期五@宜蘭

以下為該日錄影之逐字稿第三部,分部主題為「務實建國步驟」

[13]表示配合簡報第十三頁,想深入瞭解可搭配連結服用。

太長想End在頁尾有附上懶人結論。預告:下集將談選舉與住民自決

第一部傳送門:#1LhwZyQL http://tinyurl.com/qdv6lxw
[爆卦] 不想被統?請主張台澎主權未定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mp3線上聽: 簡報檔:


第二部傳送門:#1LiE48Em http://tinyurl.com/q7ekf5a
[爆卦] 你知道,中華民國在騙你嗎?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mp3線上聽: 簡報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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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59:12 那今天如果說我們有主權未定,有代管,

那我們到底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假設,因為我們現在的目標是要建國,變成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到底要怎麼做?今天台澎主權未定,代管的狀態下我要怎麼處理?

我們認為有兩條線,一條是國內線,一條是國際線。

國內線就是說,第一個最基本的,先凝聚自決建國的共識。

自決建國共識是什麼意思?

因為現在還有人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對不對?

但是如果中華民國他只是代管台灣,你(人民)怎麼會是中華民國?

所以在這個時候我們必須先確認一點,

我們要建國,我們建國還沒完成,所以不能夠說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

如果這樣說你的路就死掉了。

所以我們要先確認大家要有建國共識。

2015年7月23日 星期四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2


[轉載] [PPT] 哲五[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2

看板 Gossiping作者 Leoniath (The One)
標題 [爆卦] 你知道,中華民國在騙你嗎?
時間 Thu Jul 23 20:41:32 2015

mp3線上聽:http://goo.gl/J2pAjM
2015_07_17_主權未定之代管論-BY-ND-NC.mp3 - Google 雲端硬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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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未定之代管論-BY-ND-NC.ppsx - Google 雲端硬碟


座談:『主權未定(代管)論-台灣務實建國對抗統一的如來神掌』

主辦:哲學星期五@宜蘭

以下為該日錄影之逐字稿第二部,分部主題為台灣主權及代管闡述

[13]表示配合簡報第十三頁,想深入瞭解可搭配連結服用。

太長想End在頁尾有附上懶人結論。預告:下集將討論務實建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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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不想被統?請主張台澎主權未定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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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8 下面有一條橫條,寫著蔣介石/中華民國、蔣介石/中華民國政府,

上面有分兩條,上面是蔣介石/中華民國政府,下面一個蔣介石/台灣治理當局。

這差別在哪裡?蔣介石/中華民國,這個時間點我寫的是1949年10月1號,

那我剛才說了,1949年10月1號的時候,中國出現了另外一個政府,

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所以在這個時候,蔣介石他所代表的是中華民國政府。

然後在1971年10月25號以後,這個中華民國政府,

在國際(聯合國)上已經不被承認。但對金馬而言,他還是中華民國政府。

34:04 對台灣來講,蔣介石這一個中華民國政府,在這個時候他變成臺灣治理當局。

那上面為什麼還在講中華民國政府,下面還在講台灣治理當局,為什麼?

上面那個是國內關係,下面那個是國際關係。

就是說因為蔣介石這一個中華民國政府,他始終都是在中國裡面的另外一個政府。

所以在中國這一個裡面的內部關係,中華民國政府是存在的。

她是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庭抗禮的政府。所以在國內關係裡面,

她是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方式存在,也就是所謂的一國兩府。

34:52 但是在國際上,中華民國為什麼不被承認?他的身分就是台灣治理當局。

所以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中華民國他現在出去國外之後,他(對新聞媒體)都講台灣。

他不會在外面講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只會在台灣講。在國際上他都會講台灣。

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1


[轉載] [PPT] 哲五[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1

         8:01 謝謝大家,今天有這個機會可以來這邊跟大家分享我們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對於台灣建國的一些想法。相信大家對於台灣現在的狀態,應該都有蠻多的想法。面對中國的文攻武嚇,還有各種各式各樣的入侵方式,還有看到現在政府的軟弱行為,相信很多人心裡面在想說,台灣跟中國本來就不一樣,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當然也有人想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9:10 像這樣子的想法,可以說認為台灣是獨立於中國的一個國家,相信是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想法。可是這樣子的一個想法,跟我們實際上所面對的狀態,其實是有一段差距的。因為不管我們今天在國內怎麼喊「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實際上你今天走到國際上的時候,走到國際舞台的時候,你就是不被當成一個國家看。

9:51那你也許可以透過一些 其他的方式,可以去參與一些國際組織,比如說WTO,我們就是使用台澎金馬關稅領域的名稱進去。比如說像亞投行的話,現在就是有沒有空格的問題,有多一個空格,跟沒一個空格的。沒空格就是有保護主權,有空格就是沒有保護主權。這其實是很荒謬的。但是不管怎麼講,我們今天面對、看到的東西是實際上的狀態。那我們想要的、期待的是變成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所以很明顯的說,實際上國際上的狀態跟我們所期盼的東西是有差距的。我們的目標就是,希望這兩個能夠一致。

10:47那這兩個要能夠一致的話,該怎麼樣做?其實相信這個,就是現在不管是講台獨的也好,或是像我們講建國也好,想法應該都一樣。就是我們希望讓台灣變成一個在國際舞台上能抬頭挺胸走出來,不會受到任何人的欺壓,不會受到任何人的打壓,獨立自主的一個國家。

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黃聖峰-主權已定?中華民國想統一想瘋了嗎? - 自由開講》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自由開講》主權已定?中華民國想統一想瘋了嗎?

2015-07-20 15:22

◎黃聖峰

日前中華民國外交部透過媒體指出「中華民國政府擁有臺澎主權不僅具有國際法法理基礎,也有長達七十年依據憲法行使主權事實,盼國人竊物自我否定國格」,並提出相關論述。但審視其所言,可知該部真的是一路走來終將如一,騙台灣人騙七十年不厭倦,而且還打算繼續騙下去。


直言之,倘若該部所言「中華民國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書』收復對臺澎地區主權,在1951年『舊金山和約』授權締結的1952年『中日和約』中再確認,殆無疑義」為真,為何身為相關國際文書當事人的美國其國務卿 Dulles 會在 1954 年表示「福爾摩莎及澎湖群島的主權從未確定過」?為何英國外相 Eden 會在 1955 年表示「開羅宣言是指出福爾摩莎應在戰後返還中國的意向聲明書。但返還從未發生過」?為何日本外相小坂善太郎會在 1964 年答覆國會質詢時說「日本降伏文書只是停戰協定,沒有處分領土的效力」?

2015年7月8日 星期三

美英日中都知道臺澎主權未定 | 即時新聞 | 20150708 | 蘋果日報


美英日中都知道臺澎主權未定

作者認為,台灣主權未定才是歷史及國際法上的真相。
2015年07月08日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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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聖峰(台大法律系學士、台北大學法研碩士)日前,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出席國際學術研討會時,在致詞中引據駁斥台灣主權未定論,主張臺澎主權已依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及日本降伏文書回歸中華民國,且在台北和約中獲得確認,藉以強調台澎主權已回歸中華民國。然而,若細究他的說法,可很明確地知道這些說法不但不合乎國際法,更與相關文件簽署國的認知相異。以下茲舉美、英、日三國官方說法為例以反映其論述的謬誤。

2015年7月3日 星期五

黃聖峰-中華民國也很不禮貌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自由廣場》中華民國也很不禮貌

2015-07-03 06:00
◎ 黃聖峰
中國通過新版「國家安全法」,內容第十一條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中華民國陸委會主委夏立言表示,「這對我們很不禮貌」,並提到應該會向中方再次表達抗議。

說到「台灣人有統一義務」這件事,中國是到了二○一五年才用立法的方式說出來,但中華民國政府可是從一九四九年敗逃到台灣之後就開始如此要求了。除了政治宣傳上喊得震天價響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外,還在人類有史以來最久,長達卅八年的戒嚴期間實踐荒謬的「統一大業」。而即令在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之後,也要訂個國統綱領,並在憲法增修條文前言裡寫下「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無時無刻提醒被中華民國統治的台灣人「促成祖國統一」的責任。

台灣人需要問的一個問題是:如果中國政府以「法律」規定「台灣同胞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行為很沒禮貌,那中華民國在憲法增修條文裡明定終極統一的行為,我們又該怎麼看待呢?

身為台灣人,若想擺脫中國的無理糾纏,比起怒罵中國政府的不禮貌,及批判中華民國政府的健忘,更有效的做法,應該是及早了解「中華民國並沒有台澎主權,中華民國政府只是受同盟國委託對台澎進行管理」的法理真相,接受「中華民國並不是台灣人的國家」的法理事實,戳破中華民國政府高喊的「兩岸分治」謊言,進而以住民自決公投的方式建立能在國際舞台上抬頭挺胸的主權國家。

台灣人唯有透過住民自決,建立一個新的國家,組織政府來治理台灣,讓與「中國」有著剪不斷理還亂關係的中華民國政府離開台灣,才能真正實現「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作者為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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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9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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