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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 星期四
獨立這邊請 -中國人說台灣不可能成為國家,因為中國人不可能理解台灣人對於擁有國家的渴望;台灣人自認擁有國家卻說建國不可能,則是因為拒絕面對還沒擁有國家的真相。
2016年5月2日 星期一
[台澎國際法理建國連線] 【沖之鳥島/礁事件相關國際法Q&A】
0502[台澎國際法理建國連線] 【沖之鳥島/礁事件相關國際法Q&A】
近日因為台灣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島/礁遭日方押回,使台灣與日本之間再度因捕漁發生衝突。
由於此案牽涉到國際海洋法公約上的相關規定,以及一些相互衝突的主張,為了對此事件做出正確的理解與判斷,我們認為有必要對此事件所涉及到的國際法問題做出說明。
Q1:沖之鳥島/礁事件的基本事實為何?
A1:據目前所知資訊,東聖吉16號是在沖之鳥島/礁東南 167 浬處捕魚遭日本押回。
Q2:沖之鳥島/礁事件涉及沖之鳥島/礁的主權問題嗎?
A2:沖之鳥島/礁事件所牽涉的是專屬經濟海域(EEZ,Exclusive Economic Zone)的有無,與該島/礁的主權歸屬無關。該島/礁的主權屬於日本,這點沒有疑義。
Q3:什麼是 EEZ(專屬經濟海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
A3: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專屬經濟海域是指自領海基線向外延伸 200 浬的海域,擁有者獨享該區域內天然資源、海床、底土的利用與探勘權。擁有者並可在此區域內修築人工島、進行海洋研究、保育海洋環境。
Q4:在國際上,有誰對沖之鳥島/礁的 EEZ 提出質疑?
A4: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治理當局、韓國
Q5:沖之鳥島/礁事件台日雙方的立場差別為何?
A5:日本主張該船侵害沖之鳥島/礁的 200 浬 EEZ,台灣治理當局主張沖之鳥島/礁是礁,沒有 200 浬 EEZ。
Q6:在國際法上,沖之鳥島/礁有沒有 EEZ?
A6:
1.依據 Marine Region 所提供的資訊圖,以沖之鳥島/礁為中心的 200 浬 EEZ 獲得承認。
(http://www.marineregions.org/eezdetails.php?eez_id=210)
2.聯合國大陸棚界限委員會(UNCLCS)在 2012 年 4 月 19 日對日本提出的「延伸大陸棚界限申請案」做成建議案時,不但沒有對以沖之鳥島/礁為中心的 200 浬 EEZ 界線表示反對意見,甚至還直接以位於該 EEZ 內的定位點 SKB-FOS-213 作為決定四國盆地 (SKB) 大陸棚界限的基準點(附件1,表10)。(第 30、59 頁 http://goo.gl/J7rdRJ)
3.依據前述 1 及 2 的資訊,我們認為國際認可沖之鳥島/礁的 EEZ。
Q7:A6提到大陸棚,什麼是大陸棚(continental shelf)?
A7:大陸棚簡單說是指與臨海陸地相連之水下陸塊。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大陸棚擁有者可利用大陸棚的底土、海床、底棲生物及礦產。可主張大陸棚權利的範圍不一定等於 EEZ 的範圍。可主張大陸棚權利的區域超出 EEZ 範圍的部分稱為延伸大陸棚(extended continental shelf)。
Q8:A6提到聯合國大陸棚界限委員會(UNCLCS),這是什麼單位?
A8:聯合國大陸棚界限委員會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立的單位,負責根據公約簽約國提出的延伸大陸棚界限提出大陸棚界限建議。若公約簽約國依建議行使其大陸棚權利,該界限將產生法律上拘束力。
Q9:到底是沖之鳥「島」還是沖之鳥「礁」?
A9:由於依國際海洋法公約,岩礁 (rock) 無法主張 EEZ 及大陸棚,所以如果是沖之鳥「礁」,那麼應該是不能主張 EEZ 及大陸棚的。但從 Marine Region 的資訊圖及 UNCLCS 關於四國海盆延伸大陸棚界限的決議來看,國際確實承認沖之鳥地區可以主張 EEZ 及大陸棚。所以,除非世界各國在沖之鳥的案例上集體違反國際海洋法公約,否則在國際法上,沖之鳥地區應是被認可為「島」。
Q10:沖之鳥地區被認定為島跟認定為礁,哪個對台灣有利?
A10:各有利弊。
1.若認定為島,將具有 EEZ,東聖吉16號的違規行為也無庸置疑。不過由於沖之鳥位於第一島鏈與第二島鏈之間,若認定為島,日本可在 EEZ 範圍內建設人工島,對確保周邊的戰略安全,阻止中國軍事擴張極為有利。
由於此案牽涉到國際海洋法公約上的相關規定,以及一些相互衝突的主張,為了對此事件做出正確的理解與判斷,我們認為有必要對此事件所涉及到的國際法問題做出說明。
Q1:沖之鳥島/礁事件的基本事實為何?
A1:據目前所知資訊,東聖吉16號是在沖之鳥島/礁東南 167 浬處捕魚遭日本押回。
Q2:沖之鳥島/礁事件涉及沖之鳥島/礁的主權問題嗎?
A2:沖之鳥島/礁事件所牽涉的是專屬經濟海域(EEZ,Exclusive Economic Zone)的有無,與該島/礁的主權歸屬無關。該島/礁的主權屬於日本,這點沒有疑義。
Q3:什麼是 EEZ(專屬經濟海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
A3: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專屬經濟海域是指自領海基線向外延伸 200 浬的海域,擁有者獨享該區域內天然資源、海床、底土的利用與探勘權。擁有者並可在此區域內修築人工島、進行海洋研究、保育海洋環境。
Q4:在國際上,有誰對沖之鳥島/礁的 EEZ 提出質疑?
A4: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治理當局、韓國
Q5:沖之鳥島/礁事件台日雙方的立場差別為何?
A5:日本主張該船侵害沖之鳥島/礁的 200 浬 EEZ,台灣治理當局主張沖之鳥島/礁是礁,沒有 200 浬 EEZ。
Q6:在國際法上,沖之鳥島/礁有沒有 EEZ?
A6:
1.依據 Marine Region 所提供的資訊圖,以沖之鳥島/礁為中心的 200 浬 EEZ 獲得承認。
(http://www.marineregions.org/eezdetails.php?eez_id=210)
2.聯合國大陸棚界限委員會(UNCLCS)在 2012 年 4 月 19 日對日本提出的「延伸大陸棚界限申請案」做成建議案時,不但沒有對以沖之鳥島/礁為中心的 200 浬 EEZ 界線表示反對意見,甚至還直接以位於該 EEZ 內的定位點 SKB-FOS-213 作為決定四國盆地 (SKB) 大陸棚界限的基準點(附件1,表10)。(第 30、59 頁 http://goo.gl/J7rdRJ)
3.依據前述 1 及 2 的資訊,我們認為國際認可沖之鳥島/礁的 EEZ。
Q7:A6提到大陸棚,什麼是大陸棚(continental shelf)?
A7:大陸棚簡單說是指與臨海陸地相連之水下陸塊。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大陸棚擁有者可利用大陸棚的底土、海床、底棲生物及礦產。可主張大陸棚權利的範圍不一定等於 EEZ 的範圍。可主張大陸棚權利的區域超出 EEZ 範圍的部分稱為延伸大陸棚(extended continental shelf)。
Q8:A6提到聯合國大陸棚界限委員會(UNCLCS),這是什麼單位?
A8:聯合國大陸棚界限委員會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立的單位,負責根據公約簽約國提出的延伸大陸棚界限提出大陸棚界限建議。若公約簽約國依建議行使其大陸棚權利,該界限將產生法律上拘束力。
Q9:到底是沖之鳥「島」還是沖之鳥「礁」?
A9:由於依國際海洋法公約,岩礁 (rock) 無法主張 EEZ 及大陸棚,所以如果是沖之鳥「礁」,那麼應該是不能主張 EEZ 及大陸棚的。但從 Marine Region 的資訊圖及 UNCLCS 關於四國海盆延伸大陸棚界限的決議來看,國際確實承認沖之鳥地區可以主張 EEZ 及大陸棚。所以,除非世界各國在沖之鳥的案例上集體違反國際海洋法公約,否則在國際法上,沖之鳥地區應是被認可為「島」。
Q10:沖之鳥地區被認定為島跟認定為礁,哪個對台灣有利?
A10:各有利弊。
1.若認定為島,將具有 EEZ,東聖吉16號的違規行為也無庸置疑。不過由於沖之鳥位於第一島鏈與第二島鏈之間,若認定為島,日本可在 EEZ 範圍內建設人工島,對確保周邊的戰略安全,阻止中國軍事擴張極為有利。
2.若認定為礁,將沒有 EEZ,周遭海域將成為公海。東聖吉16號自然沒有違規行為,也可以要求日本返還上百萬的罰款。但也因為成為公海,所以任何國家(包括對台灣有敵意的國家)都可以自由在該處航行、停駐、進行科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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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4日 星期日
[新聞] 綠委提「國家語言發展法」 藍委批操弄族群│即時新聞│20160424│蘋果日報
綠委提「國家語言發展法」 藍委批操弄族群
2016/04/24 15:20 15694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日前提出「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要求國家承認「本國各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均為國家語言」,並規定未來行政院應成立推動、規劃及督導國語事務的專責單位,國民使用國家語言不得遭受歧視或限制,對於國家語言,政府應建立保存、傳承機制,提供國家語言溝通必要之公共服務,各級學校應提供國民學習國家語言機會等。
不過,該草案由2003年的「語言平等法」草案起,就曾因將國語改稱「華語」,台語改稱「Ho-lo話」等,遭各界質疑「去國語化」、「去中國化」,而引發爭議。2007年雖改為敏感度較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將條文改為與本次提案相近的「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之自然語言及手語」,但仍被質疑有政治意圖,且因接近大選,最後不了了之。如今草案捲土重來,
2016年4月3日 星期日
Historia---Re: [FB] 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兩岸人民血脈相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Re: [FB] 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兩岸人民血脈相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4-04 10:04:40
作者 Historia (歷史本文)
標題
時間 Sun Apr 3 16:14:29 2016
標題
Re: [FB] 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兩岸人民血脈相連
時間 Sun Apr 3 16:14:29 2016
中華邪教又來了。
你們唬爛一次我就來闢謠一次。
我問你,以前在南美,有阿茲特克和馬雅。
你會說阿茲特克、馬雅是南美的朝代嗎?
北美有印地安人,你會說印地安人的部落是印朝,
英國殖民是英朝,美國建國後是美朝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你可以再延伸說,
那些朝代都是美國,或巴西國、袐魯國、阿根庭國?
這是不是哪裡錯了?
但是中國歷史就是這樣編成的。
連屠殺無數漢人的蒙古,女真,匈奴,
也是中華民族,要是日本當年贏了。
今天不就成了和朝了?
要是美國滅了你,就進入美朝了。
但是!神奇的在這裡!他們滅了你之後,他們都會自動變成中國人,
變成華人了。
啊不就好棒棒?當初發明這史觀的,
根本邪教教主。
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
vivian-來補一下台灣人精神糧食,看看一個人弄清楚法理之後,能怎麼電中國的統一份子。
來補一下台灣人精神糧食,
看看一個人弄清楚法理之後,
能怎麼電中國的統一份子。
Christian Lingen:
其实英国说了她相信应该通过对话解决。
"The United Kingdom believes that the
Taiwan issue should be resolved
through dialogue, in line with the views
of the people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意味着,
必须要得到两岸非武力共同认可来决定。
而台湾单方面全民公决并希翼独立,
那就不是对话最终解决。
而这是英国所不赞同的。
它明确提到,
结果要和两岸民众观点一致。
也就是说,台湾单方面民众无法决定。
獨立這邊請:
她相信,而不是她應該。
我們有說我們不願意對話嗎?
你們有意識到,
自己從未沾過台灣一根毛嗎?
英國也說,
這不應該是透過武力解決,
可台灣也從沒有要訴諸武力解決。
問題從頭到尾,
都在主張具有權利,但既沒有法律授權,
也沒有事實控制的中共政府。
不要忘記,這還是第三者說,
偏偏這個第三國,
是舊金山和約的締約國,
而貴國不是。
這個時候您如果要說「國情不同」,
所以英國說的不算數,
我們也不會苛責什麼的。
Christian Lingen:
believe ... should... 相信这个问题应该
请再看一遍。
台湾人本来就具有权利,
这个没有异议的。
国际上继承清朝,
国际上大多数政府是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中国唯一代表,台湾是中国一部分。
当然,我自己不认为应该如此。
先这样吧,晚安
獨立這邊請:
「國際多數政府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是嗎?
建交公報都是公開的,
歡迎去一個一個找出來,
你會發現事實跟中共講的不一樣。
除非我們定義的「多數」不一樣。
每個國家建交都會發出聯合公報,
詳述彼此關於權利義務關係的承認事宜
和一些客套話。
而中共政府向來說各國都支持它的主張,
也就是「台灣屬於中國」。
實際上,世上近兩百個國家,
只有遠少於半數的國家承認它的主張,
其他多以「認知」、「尊重」、
「注意到」或「理解」其主張等用語,
要嘛就是根本在公報中不提及台灣問題。
世界各國都承認一中原則前半部是對的,
也就是
「中國只有一個、中共是它的合法政府」
但是後半部是錯的,
「因為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國家
絕對是相對少數」。
Christian Lingen:
「認知」、「尊重」、「注意到」
或「理解」这个还不算支持的话,
我也是醉了,
"尊重对方领土完整"
这种说法竟然不是承认对方领土主权?
你夹藏私货太多,说得话违背法律常识。
中立性太差。
建议回去问问你的professor
獨立這邊請:
您需要認識的是「法律」。
國際法會跟你談recognition的法效,
不會跟你談
acknowledgement, note, respect的法效
不是刻意設門檻,但如果要討論國際法,
建議您先翻翻教科書。
如果這些字彙的法效果都一樣,
貴國政府不需要自慰的
把「認知」翻成「承認」,
它自慰、貴國人民高潮。
再說一次,
請自行去把貴國邦交國聯合公報找來看,
看是要去你們的外交部或哪裡都行,
用自己的眼睛去讀原文,
讀看看為什麼各國政府不用 "recognize"。
Christian Lingen
acknowledge 和 recognize 当然有区别。
acknowledge 语气较弱。
您知道教科书哪里有,那就请您翻出来,
别知识不足,尊重,也没有,
这种东西是相互的。
大陆人自慰,台湾人不自慰?
满嘴脏东西乱喷,
台湾学生怎么会这样呢?
真是丢了华人的脸。
獨立這邊請:
1. 我們不是華人,不擔心丟了華人的臉。
2. 中共把「認知、注意到、
尊重中國立場(the China position)」,
翻譯成「承認中國的主張」,
不是自慰是什麼?
3. 自慰很骯髒嗎?
性教育本質是健康常態的議題,
不要誤導好像中國人今天很保守傳統。
4. 中共在翻譯上自慰,
幾億中國人當真,那不是高潮了嗎?
你正在談的是法律,
就是以法律文字為基礎。
一中原則有三段論,
1. 中國只有一個、
2. 中共是唯一合法政府,
這兩個都是廢言,
多數國家當然加以承認,但第3段呢?
「台灣屬於中國」
從第一個對中共政權伸出援手的西方國家
在第3段跟中方談判20個月,
最後未與承認,而使用
「take note of the China position」,
創造對中建交「加拿大模式」的加國,
以及使用「尊重中方立場」的日本模式,
都是在前兩段承認,
第三段不使用「recognize」。
從三段中的不同用語,
就能清楚理解意思的差異。
退一步言,
「認知你的立場」跟「承認你的主張」
英文上對中國人來講真的有這麼難區分?
其實也不可能,
唯一的理由就是前面講的,
自慰+欺騙而已,
你要說不嚴謹也可以,
畢竟中國特色的法律,脆弱的中國情感,
早已是舉世皆知。
這個議題怎麼討論,
貴國基本上都是吃虧的,
您再怎麼不能接受,
這個叫做「事實」。
Christian Lingen:
看看一個人弄清楚法理之後,
能怎麼電中國的統一份子。
Christian Lingen:
其实英国说了她相信应该通过对话解决。
"The United Kingdom believes that the
Taiwan issue should be resolved
through dialogue, in line with the views
of the people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意味着,
必须要得到两岸非武力共同认可来决定。
而台湾单方面全民公决并希翼独立,
那就不是对话最终解决。
而这是英国所不赞同的。
它明确提到,
结果要和两岸民众观点一致。
也就是说,台湾单方面民众无法决定。
獨立這邊請:
她相信,而不是她應該。
我們有說我們不願意對話嗎?
你們有意識到,
自己從未沾過台灣一根毛嗎?
英國也說,
這不應該是透過武力解決,
可台灣也從沒有要訴諸武力解決。
問題從頭到尾,
都在主張具有權利,但既沒有法律授權,
也沒有事實控制的中共政府。
不要忘記,這還是第三者說,
偏偏這個第三國,
是舊金山和約的締約國,
而貴國不是。
這個時候您如果要說「國情不同」,
所以英國說的不算數,
我們也不會苛責什麼的。
Christian Lingen:
believe ... should... 相信这个问题应该
请再看一遍。
台湾人本来就具有权利,
这个没有异议的。
国际上继承清朝,
国际上大多数政府是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中国唯一代表,台湾是中国一部分。
当然,我自己不认为应该如此。
先这样吧,晚安
獨立這邊請:
「國際多數政府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是嗎?
建交公報都是公開的,
歡迎去一個一個找出來,
你會發現事實跟中共講的不一樣。
除非我們定義的「多數」不一樣。
每個國家建交都會發出聯合公報,
詳述彼此關於權利義務關係的承認事宜
和一些客套話。
而中共政府向來說各國都支持它的主張,
也就是「台灣屬於中國」。
實際上,世上近兩百個國家,
只有遠少於半數的國家承認它的主張,
其他多以「認知」、「尊重」、
「注意到」或「理解」其主張等用語,
要嘛就是根本在公報中不提及台灣問題。
世界各國都承認一中原則前半部是對的,
也就是
「中國只有一個、中共是它的合法政府」
但是後半部是錯的,
「因為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國家
絕對是相對少數」。
Christian Lingen:
「認知」、「尊重」、「注意到」
或「理解」这个还不算支持的话,
我也是醉了,
"尊重对方领土完整"
这种说法竟然不是承认对方领土主权?
你夹藏私货太多,说得话违背法律常识。
中立性太差。
建议回去问问你的professor
獨立這邊請:
您需要認識的是「法律」。
國際法會跟你談recognition的法效,
不會跟你談
acknowledgement, note, respect的法效
不是刻意設門檻,但如果要討論國際法,
建議您先翻翻教科書。
如果這些字彙的法效果都一樣,
貴國政府不需要自慰的
把「認知」翻成「承認」,
它自慰、貴國人民高潮。
再說一次,
請自行去把貴國邦交國聯合公報找來看,
看是要去你們的外交部或哪裡都行,
用自己的眼睛去讀原文,
讀看看為什麼各國政府不用 "recognize"。
Christian Lingen
acknowledge 和 recognize 当然有区别。
acknowledge 语气较弱。
您知道教科书哪里有,那就请您翻出来,
别知识不足,尊重,也没有,
这种东西是相互的。
大陆人自慰,台湾人不自慰?
满嘴脏东西乱喷,
台湾学生怎么会这样呢?
真是丢了华人的脸。
獨立這邊請:
1. 我們不是華人,不擔心丟了華人的臉。
2. 中共把「認知、注意到、
尊重中國立場(the China position)」,
翻譯成「承認中國的主張」,
不是自慰是什麼?
3. 自慰很骯髒嗎?
性教育本質是健康常態的議題,
不要誤導好像中國人今天很保守傳統。
4. 中共在翻譯上自慰,
幾億中國人當真,那不是高潮了嗎?
你正在談的是法律,
就是以法律文字為基礎。
一中原則有三段論,
1. 中國只有一個、
2. 中共是唯一合法政府,
這兩個都是廢言,
多數國家當然加以承認,但第3段呢?
「台灣屬於中國」
從第一個對中共政權伸出援手的西方國家
在第3段跟中方談判20個月,
最後未與承認,而使用
「take note of the China position」,
創造對中建交「加拿大模式」的加國,
以及使用「尊重中方立場」的日本模式,
都是在前兩段承認,
第三段不使用「recognize」。
從三段中的不同用語,
就能清楚理解意思的差異。
退一步言,
「認知你的立場」跟「承認你的主張」
英文上對中國人來講真的有這麼難區分?
其實也不可能,
唯一的理由就是前面講的,
自慰+欺騙而已,
你要說不嚴謹也可以,
畢竟中國特色的法律,脆弱的中國情感,
早已是舉世皆知。
這個議題怎麼討論,
貴國基本上都是吃虧的,
您再怎麼不能接受,
這個叫做「事實」。
Christian Lingen:
(中離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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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七次郎【解構漢族血源】-.對東亞歷史有歷史課本以外的了解的話,就會知道,所謂的漢族,是一個土族,也就是在關內的中原農耕的那一群人。
【解構漢族血源】
對東亞歷史有歷史課本以外的了解的話,
就會知道,所謂的漢族,是一個土族,
也就是在關內的中原農耕的那一群人。
這一群人包括各種不同的血族,很複雜。
在秦、漢的時候被一個統一的中原王朝統治,
漸漸形成【漢人】的說法。
所謂漢人,其實就是大漢統治下的人民。
他們沒有共同的血源,只是在同一個政府的統治下,
被同一個政府徵兵、課稅如此而已。
三國後,司馬炎建立了西晉,
不久以後北方的遊牧民族進入中原,
包括了匈奴、羯、鮮卑、羌及氐,建立了北朝。
這時候的東亞地區就進入所謂的多民族時期了
隋、唐都是北方民遊牧民族建立的國家。
所謂的漢人或是中國人有共同的祖先這種神話,
到底是哪裡生出來的政治工具?
實事上,由中原的農耕族群建立的國家,
只有大漢、大宋、大明而已,
其他的古代國家對中原的農耕族群來說,
都是外來殖民統治者。
隋唐非漢、元亦非漢、清更非漢。
如果以一個血族來說,漢族根本不存在。
所以說,什麼我們都是中國人,都是漢族。
我倒是想問問有沒有辦法用粒線體DNA去追溯共同祖先?
唯一確定的是我們的共同祖先來自20萬年前的東非,
絕對比中國人的說法站得住腳。
自古以來只有東亞歷史,沒有中國歷史。
對東亞歷史有歷史課本以外的了解的話,
就會知道,所謂的漢族,是一個土族,
也就是在關內的中原農耕的那一群人。
這一群人包括各種不同的血族,很複雜。
在秦、漢的時候被一個統一的中原王朝統治,
漸漸形成【漢人】的說法。
所謂漢人,其實就是大漢統治下的人民。
他們沒有共同的血源,只是在同一個政府的統治下,
被同一個政府徵兵、課稅如此而已。
三國後,司馬炎建立了西晉,
不久以後北方的遊牧民族進入中原,
包括了匈奴、羯、鮮卑、羌及氐,建立了北朝。
這時候的東亞地區就進入所謂的多民族時期了
隋、唐都是北方民遊牧民族建立的國家。
所謂的漢人或是中國人有共同的祖先這種神話,
到底是哪裡生出來的政治工具?
實事上,由中原的農耕族群建立的國家,
只有大漢、大宋、大明而已,
其他的古代國家對中原的農耕族群來說,
都是外來殖民統治者。
隋唐非漢、元亦非漢、清更非漢。
如果以一個血族來說,漢族根本不存在。
所以說,什麼我們都是中國人,都是漢族。
我倒是想問問有沒有辦法用粒線體DNA去追溯共同祖先?
唯一確定的是我們的共同祖先來自20萬年前的東非,
絕對比中國人的說法站得住腳。
自古以來只有東亞歷史,沒有中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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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自由開講》中華民國與台灣的矛盾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張小博
自由開講》中華民國與台灣的矛盾
2016-03-20 10:59
中美洲議會官方網頁以中國台灣「China(Taiwan)」總統稱呼馬英九,對此,馬在出訪時回應:「China就是代表中華民國,這就是正式國名。」對此,筆者要告訴那些認為「我的國家是台灣,它的國號是中華民國」的人,很遺憾的,馬英九並沒有說錯。
總統馬英九出訪友邦,於中美洲議會演講,官網寫著「中國台灣總統」來訪。(圖擷取自中美洲議會官網)
這世上沒有一個叫做「台灣」的國家,台灣只是一個地名,儘管目前島上的政府、稅賦、軍事運作是自主的,但馬英九出訪的代表卻是中華民國,是那個明明就在台灣,卻跟十八個亞洲有土地邊界爭議,並且憲法宣稱固有疆域是現在的366倍的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1949年被趕出中國的「中國政權」,它是一個「政權」,不是一個「國家」,所以目前的狀況,是前中國政權持續統治台灣,而不是台灣等於前中國政權。
2016年3月6日 星期日
李致穎-台灣人被迫膜拜明治天皇、大正天皇、昭和天皇,視日本為祖國;接著又莫明其妙地,必須視中華民國為祖國,奉孫文為國父、蔣介石為民族救星、蔣經國為政治典範。
台灣人被迫膜拜明治天皇、大正天皇、昭和天皇,視日本為祖國;接著又莫明其妙地,必須視中華民國為祖國,奉孫文為國父、蔣介石為民族救星、蔣經國為政治典範。
嗯…但台灣人還是覺得自己被日本「殖民」、而被中華民國「統治」。
#醒醒吧
#你的認同都是被殖民者強灌進腦裡的
嗯…但台灣人還是覺得自己被日本「殖民」、而被中華民國「統治」。
#醒醒吧
#你的認同都是被殖民者強灌進腦裡的
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
Historia-【歷史解密】你所不知的孫文:我們口中的國父,其實是曾與日本首相密謀賣國的「國賊」? | BuzzOrange
【歷史解密】你所不知的孫文:我們口中的國父,其實是曾與日本首相密謀賣國的「國賊」?
在下為了把孫文在中國所作所為比較真實的樣貌拼湊出來, 花了點時間,文章會很長,有耐心的朋友可以慢慢看, 相信看完您會有對孫文不一樣的看法──孫文是國父還是國賊?
「滿蒙可任日本取之,中國革命的目的在滅滿興漢。」先講結論:「孫文是大亞細亞主義者,若深究其人際網絡,可以發現,孫文其實是日本在大陸扶植的革命家。目的是用來顛覆清國, 困擾中華民國 (五色旗),製造混亂,以便日本在東亞大陸的擴張。」
──孫文 1905 年,於日本的演說。
「我將日本視為第二祖國,只是近來我國青年志士常誤解 日本經營滿洲對中國不利,真令人遺憾。」
── 孫文 1911 年 7 月 寫給宗方小太郎的信。
「日本之發展已盡,殆無迴旋之餘地,中國則地大物博,尚未開發。 今日本如英國之於印度,無設兵置守之勞費,而得中國之大市場, 利且倍之,所謂一躍而為世界之首雄者此也。」
── 孫文 1914 年 5 月 寫給日本首相 大隈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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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7日 星期三
黃聖峰-台灣主權不能屬於中華民國的理由很簡單:中華民國的本質就是中國。

黃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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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訊]
台灣主權不能屬於中華民國的理由很簡單:中華民國的本質就是中國。
全世界也都把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中國境內的另一個政府。在中華民國真正成為「只代表台灣」的國家之前,說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只會把台灣變成中國的一部份,並使中國攻打台灣變成中國內政。
台灣獨立為什麼搞了幾十年還不成功?就是因為包括李登輝、陳水扁在內的政治領袖,全都無視國際法上的法理狀態,直接以表象來搞精神勝利法,才會導致台灣建國的時間點一直往後拖延。
如果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法上是兩個不同的國家,那有甚麼理由會存在終統憲法、陸委會、蒙藏委員會?不要跟我說這是甚麼需要修改的東西。在這些東西還存在的情況下把台灣跟中華民國畫上等號就是送死。如果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法上是兩個不同的國家,為什麼馬英九在那裏亂搞就是沒辦法以外患罪將他繩之以法?
台灣主權不能屬於中華民國的理由很簡單:中華民國的本質就是中國。
全世界也都把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中國境內的另一個政府。在中華民國真正成為「只代表台灣」的國家之前,說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只會把台灣變成中國的一部份,並使中國攻打台灣變成中國內政。
台灣獨立為什麼搞了幾十年還不成功?就是因為包括李登輝、陳水扁在內的政治領袖,全都無視國際法上的法理狀態,直接以表象來搞精神勝利法,才會導致台灣建國的時間點一直往後拖延。
如果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法上是兩個不同的國家,那有甚麼理由會存在終統憲法、陸委會、蒙藏委員會?不要跟我說這是甚麼需要修改的東西。在這些東西還存在的情況下把台灣跟中華民國畫上等號就是送死。如果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法上是兩個不同的國家,為什麼馬英九在那裏亂搞就是沒辦法以外患罪將他繩之以法?
把這些狀況想通了就會知道李登輝說「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的說法有多毒。台灣人要清醒一點,不要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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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3日 星期六
[新聞] 2016臺灣公開賽驚見政治布條 台灣就是台灣、不是中華台北 | 即時新聞 | 20160213 |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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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這邊請-台灣為什麼得不到承認?──關於「國家」,你應該知道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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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表民進黨的蔡英文當選總統後,一連串外電報導各國政府表達祝賀之意,有些國外電視台並誤植為當選「台灣共和國」總統,而幾個國外觀點也被提出,包括為什麼各國政府不承認台灣?是不是應該改變國際上被普遍實踐的「一個中國」?同時更有一些國家例如在英國和美國由個人發起連署,要求其政府說明對台政策並承認台灣。其中英國政府在近日因連署跨過萬人門檻,正式回應表示其長久以來的見解,不承認台灣的主因就是「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1]」。這恐怕是讓多數人難以接受的說法,但是退一步想,台灣外交上的困境存在數十年,我們都認為純粹是中國的打壓造成,但為什麼「台灣不是國家?」而國家又是什麼,就會是想擺脫今日困境的台灣人必須認真面對的議題。
中文的「國家」一詞,對我們而言非常熟悉,而國安、國人、國事、國旗、國歌等延伸用語更是在普遍的使用下深植心人,然而國家到底是什麼,怎麼樣可以被認定為一個國家卻往往不被多數人認識。國家一詞如果透過英文來詮釋,其實至少可以區分為地理上(Country)、國族認同上(Nation)以及體制上(State)等不同意涵,如果要正式去討論「主權國家是什麼」、「某個政治實體是否符合國家的門檻」等問題,使用的就會是「體制上的國家(State)」,而這幾個問題同時也是國際公法這個領域的前提課題。我們所踩的這塊土地,其實法律上地位模糊而充滿爭議,而中文的不精準又剛好提供了參政者與統治者在政策和政治語言上的灰色空間,但這對台灣人而言實在不是好消息,因為多數人很可能仍接受幾十年來威權體制灌輸的國家認同教育,因而沒有機會去認識、並透過更客觀的視角去理解台灣所面對的法律問題與困境。
「你沒有主張的內容、我不能承認」
要討論什麼是國家,以及為什麼台灣不被承認之前,必須先知道一個關於承認的前提:「一個政府只能在它自己主張的範圍內得到承認」[2]。聽起來有點抝口,簡單講就是「你沒有主張的內容、我不能承認」。進一步,要知道的是「國家」是一個在國際場域上的主體,一如民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需待法律詳述其意義與權利義務,透過國際法的運作和實踐,在合於一定的要素的情況下,某個政治實體可以被認為具有國家身份,並非是「我覺得我們是,則我們就是一個國家」。至於這些要素又是什麼呢?
不少人都能朗朗上口說出「國家四要素」,確實這四個要素也就是人民、領土、政府和對外交往能力,是一般在政治學和國際法上討論到國家定義時會深究的條件,但同樣的,在討論這四個要素之前,還有幾個基本觀念必須理解。其一,並非具備常見的國家要素即成國家,而是通常一個主權國家擁有這些條件。其次,這四要素並不是國際法上具有拘束力的原則[3],討論一個政治實體是不是國家,其實尚有更多補充性的客觀條件待審查,包括「主權(Sovereignty)」、「獨立自主(Independence[4])」、「恆在(Permanence)」、「承認(Recognition)」、「法秩序(Legal order)」,與「一定程度的文明狀態(A certain degree of civilization)」等[5]。其三,也就是台灣作為國家有所爭議的主因:「有意願成為國家,並且有意願被承認為國家」。這幾個前提中,最重要也跟我們切身相關的就是「主觀上的要素」。曾對於台灣地位撰文的一些學者都曾清楚說明,要進入前述幾個客觀上國家要素是否具備的審查之前,前提是具備「想成為國家的意願」。
伯明罕大學法學教授Colin Warbrick在《States and Recogni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文中提到: "Of course, first the claim has to be made by an entity that it both is and wishes to be regarded as a State. There are few instances where an entity which might plausibly claim statehood has not done so─the case of Taiwan is the only current example." 「要討論一個實體是不是「國家」、是不是具備客觀的四個要件之前,第一步就是這個實體「自認為是國家」,並且有意願「被認為是國家」。在極少的情況中,一個實體或許有條件聲明其國家地位,卻選擇不這麼做──台灣就是當今唯一的案例。[6]」
牛津大學國際法學者James Crawford所著《國際法下國家的成立》中專章討論台灣的國際法地位:
"Statehood is a claim of right based on a certain factual and legal situation. The case of Taiwan raises the possibility that an entity which does not claim to be a State, even though it might otherwise qualify for statehood in accordance with basic criteria, will not be regarded as a State." 「國家地位是基於特定事實上與法律上基礎的權利主張。台灣的案例,說明一個政治實體確實可能未曾自我主張國家,即使它可能具備作為國家的基礎,但仍無法被認為是一個國家。」
當事人沒主張自己是國家,其他國際成員又從何承認[7]?
正是因為未曾透過一個正式的法律程序去向世界提出作為主權國家的主張,各國與法學者只能從今天台灣當局的體制去觀察。而Crawford教授從1949年一直到1996年總統直選,乃至憲法的多次增修、兩岸條例的規定、對外政策的聲明以及幾位總統的談話,發現台灣即便是民主化後,體制上也沒有切斷與中國在法統上的延續性、未曾明示與中國的區隔,更沒有主張成為一個有別於中國的國家[8],這套憲法一再否定台灣想成為國家的意願。
也就是說,除了「根本未曾提出主張、因而得不到承認」之外,更甚者,台灣人透過支持這個體制的運作,反而讓各國看見了我們最不想說出的主張:「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台灣是中國的自由地區[9]」以及「中華民國主張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於是乎,既然任一個國家只能從我們提出所主張的範圍,去決定要給予台灣什麼樣的承認,世界各國也就只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之間二選一,而只有少數幾個國家違反現實的給了中華民國政府承認,更不要談給予台灣我們朝思暮想的國家承認的可能,也就是「台灣是一個國家」。
你接受我們以選舉作為自決,並且選擇了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嗎?
在扁政府執政的期間,「台灣是主權國家、國名叫中華民國」的政治主張被廣為接受,然而從前面的討論可以知道,不論是中華民國這個政權或者台灣這塊領土,都難以被觀察到一個新的國家法人被建立的過程,他們都仍不是國家。更危險的情況,在支持接受中國併吞比例低於一成,而超過六成五認為台灣是國家的今天,多數的我們都不清楚中華民國在法律上的意義是代表中國(這個國家),甚至是向全世界主張「台灣是中國的自由地區」,更不要談作為政府實踐,我們以地區對地區的架構和北京簽了幾十個兩岸協議。如果心中要的是「台灣這個國家」,卻接受中華民國的運作,那我們真的認錯祖國了。
這個近來常被稱為「華獨」的主張,是由陳隆志教授所建構的「有效自決說」,認為台灣地位過去雖未定[10],但最終透過民主化「完成自決」而確定了。然而,聯合國大會關於自決的幾個決議曾經提示到,自決必須要在幾個前提下進行,包括人民對於自身地位的認識、對於自決選項的認識,以及對於自決最終決定產生效果的認識等[11]。也就是說,台灣人雖然在民主化上奮鬥許久,然而在選舉這個程序上,中華民國政府除了並沒有讓我們認識自身地位之外(就課綱爭議觀之,還遙遠得很)、並沒有提供給我們除了中華民國以外的選項(還是主張代表中國的ROC),更不要談我們並不知道蓋了票丟進票箱,意謂著我們正在自決,而且是進行台灣最終政治權利去向的決定。
我們終究必須理解到,建立國家並不是一個偷偷摸摸、在檯面下不知哪天突然完成的工作,而是要透過程序上正式的主張、透過新體制的建構,訴諸外交上的談判去爭取各國對我們建立國家的支持,並且去說服世人台灣不只主觀上有意願作為國家,在客觀上也滿足所有你們認為一個國家該有的樣子。台灣所面對的外交困境有兩個層面,其一自然是來自中國施壓的政治上因素,其次,就是屬於我們自己應該正視並處理的法律問題,也就是「作為國家」這件事。看到這邊,不少人可能覺得實在太沉重,如果我們不是台灣人,或許不必知道這麼多事,畢竟關於國家這件事,並不是「常識」。很可惜,解決國家地位的困境是台灣人的宿命,也是我們這輩的台灣人應該勇敢承擔的問題,而作為必然理解這些基本課題的學者也就是準總統蔡女士,更有責任逐步從政治語言的灰色和模糊走出,帶領所有願意讓台灣成為國家的人們踏出「現狀」。
[1] https://petition.parliament.uk/petitions/118713
[2] A government is only recognized for what it claims to be.「一個政府只能被承認他自己所主張的部分」。D.P. O'Connell, Formosa and the Chinese Recognition Problem, 50 AM.J.INT'L L. 405, 415 (1956)
[3] 四要素,來自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它只是一個由有限國家參與的區域條約,並不具有普遍的拘束力。第一條說明國家作為國際法上的人(主體)應具有四個條件,但並非說明「一旦具備四個條件,則成為國家」。ARTICLE 1、The state as a person of international law should possess the following qualifications: a ) a permanent population; b ) a defined territory; c ) government; and d) 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the other states.
[4] James Crawford,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62(2nd ed. 2006) 許多人誤解「獨立」只能作為動詞,並且與分離獨立(Separate)連結,然而一個政治實體是否「獨立自主」,也是審視其是否為國家的重要判準之一。
[5] Supra Note 4 at Preface and ch. 2
[6] Colin Warbrick, States and Recogni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in Malcolm D. Evans (ed.), International Law, 2nd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40.
[7] Anthony Aust, 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17-19 (2005)
[8] James Crawford,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212-220 (2nd ed. 2006)
[9] 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10] 在美國的「一中政策」中,傳達的旨意是「中國只有一個,兩岸問題和平解決,台灣地位未定」。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建交的三公報中,表示「認知到中方關於台灣屬於中國的立場」,但並非「承認台灣屬於中國」,有別於中國的「一中原則」。
[11] 聯合國大會於1960年12月14日通過之1514號《襄助殖民地國家與人民獨立宣言》
〈延伸閱讀〉
《為什麼是住民自決?──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無庸質疑,或許你需要更多細節》(上) https://goo.gl/ClxE0F
《丹麥只比台灣稍大,為什麼擁有世界最大島格陵蘭?──總統對外講了什麼,你最好放在心上》https://goo.gl/Hy0xx0
《聽過「加拿大模式」嗎?──世界上多數國家並不承認中國的台灣屬中論,爭取國家地位的建立,台灣應該要更有信心》https://goo.gl/A3XfTr 《超乎國際現實的國家鍊成術──國家成立理論上極端少數說的集合,在台灣》https://goo.gl/vhRzjq 本文縮址: https://goo.gl/kA3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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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3日 星期三
Vivian Yen - 我覺得這是不錯的經典問題,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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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不錯的經典問題,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
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A:
一、
不認為,
因為「把國際法跟拳頭拿來比」,
正是從未認識國際法的人,
才會得出的假命題,
對國際法的掌握程度,
本身即國家實力的必要組成,
人家是把資源灌在國際法領域,
拿來當拳頭用,以達成目的;
只有我們島民是不作功課,
說一聲「喔這比不上拳頭啦」然後丟掉。
白話來說,國際法就是你的拳頭之一。
「拳頭>國際法」的說法,
正是台灣島民對自身現況一無所知、
也無心為自身未來負起責任,
最普遍的說詞傾向反映。
所以試著回答了,也貼一份來分享。
Q:
請問你真的認為國際法>拳頭嗎?
當台灣依據國際法進行住民自決,
國際會聲援台灣、中國不敢打來、
就算中共打來美國也會幫忙打,
真的會這麼順遂?
A:
一、
不認為,
因為「把國際法跟拳頭拿來比」,
正是從未認識國際法的人,
才會得出的假命題,
對國際法的掌握程度,
本身即國家實力的必要組成,
人家是把資源灌在國際法領域,
拿來當拳頭用,以達成目的;
只有我們島民是不作功課,
說一聲「喔這比不上拳頭啦」然後丟掉。
白話來說,國際法就是你的拳頭之一。
「拳頭>國際法」的說法,
正是台灣島民對自身現況一無所知、
也無心為自身未來負起責任,
最普遍的說詞傾向反映。
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建國碎碎念,台灣島上有兩種視角哦】
【建國碎碎念,台灣島上有兩種視角哦】
覺得台灣是國家的,你想一下。
國家必定有國史。
。宋元明清中國史
。400年台灣史
這兩套課本教你的歷史,
哪一套才是你台灣人的國史?
決定的關鍵在於視角,
也就是中國視角或者台灣視角。
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
獨立這邊請-【給你一個理由,為什麼要支持台灣建國】「因為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也不是國家。」
【給你一個理由,為什麼要支持台灣建國】
「因為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也不是國家。」
國家(state)的成立,不是靠一般人們腦裡的想像進行,它是一個國際法上的主體,是一個基本的行為人,並且有一定的成立條件。一旦滿足這些條件,則不待承認即可被認為是一個國家。
那為什麼今天世界上多數的國家也好、法學者也好,並不認為台灣是國家,也不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甚至認為在ROC的主張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下面用非常摘要的說明,把兩位曾就台灣法律地位進行說明的國際法學者觀點介紹一下。
「因為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也不是國家。」
國家(state)的成立,不是靠一般人們腦裡的想像進行,它是一個國際法上的主體,是一個基本的行為人,並且有一定的成立條件。一旦滿足這些條件,則不待承認即可被認為是一個國家。
那為什麼今天世界上多數的國家也好、法學者也好,並不認為台灣是國家,也不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甚至認為在ROC的主張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下面用非常摘要的說明,把兩位曾就台灣法律地位進行說明的國際法學者觀點介紹一下。
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
[圖文] 2015.9.8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 我們認為這則新聞的標題應改為「『中華民國』若政黨輪替 恐爆發斷交潮」。中華民國並不具有臺澎主權,只是依據同盟國的委託代管臺澎。臺澎還未建立自己的國家,所以臺澎還沒有所謂的國際外交關係。
【同樣的恐嚇新聞發不膩】
昨天,中國時報以「台灣若政黨輪替 恐爆發斷交潮」為標題刊登報導(新聞連結:http://goo.gl/EcZXBf),指出「多位國際關係學者今天受訪時表示,明年台灣若政黨輪替,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上任後若不堅守九二共識,一旦中國大陸開始處理台灣邦交國,恐會爆發斷交潮。」
昨天,中國時報以「台灣若政黨輪替 恐爆發斷交潮」為標題刊登報導(新聞連結:http://goo.gl/EcZXBf),指出「多位國際關係學者今天受訪時表示,明年台灣若政黨輪替,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上任後若不堅守九二共識,一旦中國大陸開始處理台灣邦交國,恐會爆發斷交潮。」
2015年9月4日 星期五
黃聖峰-錯不在漏提盟國,而在鬼扯光復台灣 | 即時新聞 | 20150904 | 蘋果日報
錯不在漏提盟國,而在鬼扯光復台灣
作者:黃聖峰(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發起人、研究主持人)日前國史館前館長林滿紅於蘋果日報以「只談國共盟國何在」為題,發文駁斥連戰「國共聯合抗戰光復台灣」的言論,內容頗有可讀之處。惟該文第三、四段「以國際條約將台澎主權轉移給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及「台灣主權已透過中日和約移轉給在台澎金馬及其附屬島嶼的中華民國」因與法理事實不符,故筆者茲為此文以正視聽。
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5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5
彩色版 https://disp.cc/b/163-8Rnz
看板 Gossiping作者 selina0508 (傳承纜線隊的精神)
標題 [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5
時間 Sun Jul 26 22:27:10 2015
mp3線上聽:http://goo.gl/J2pAjM
2015_07_17_主權未定之代管論-BY-ND-NC.mp3 - Google 雲端硬碟
簡報檔:http://tinyurl.com/nkddgsg
主權未定之代管論-BY-ND-NC.ppsx - Google 雲端硬碟
座談:『主權未定(代管)論-台灣務實建國對抗統一的如來神掌』
主辦:哲學星期五@宜蘭 以下為該日錄影之逐字稿第五部(end)
--
以下為逐字稿
130:55 那另外一點就是說,剛國城老師講,不知道會有哪個候選人
或是政黨會認同這個。其實很有趣的是說, 現在當然沒有阿。如果有的話,我就不需要來
講這個了,對不對?因為現在的關鍵在於說,第一件事「凝聚自決建國共識」現在還沒有。
現在還有很多人認為國家已經建立完成了,就是「中華民國」,所以他們沒有要建國的意志
。那臺灣有人認為中華民國就是有臺灣的主權,他也不管中華民國的憲法增修條文,就明定
終極統一。他也不管這個,反正就是政客講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就是(認同)了,所以我
們名字叫中華民國。
131:47 但這是必須要讓大家理解的。當大家理解到中華民國跟臺灣之間真正的關係的時候
,接下來就是匯集民意。變成民意之後,將來當有一個反統的總統、一個反統的國會出來,
然後我們告訴她。因為剛才有提到,我們今天要保護臺灣,讓台灣得到國際的協助,最有效
就是主張台澎自己是主權未定,主張自己是被聯合國委託給中華民國代管的,妳要不要支持
?如果妳是反統,這個東西又是反統最有效的,那她沒有理由不支持阿。不然妳講說你反統
,那為什麼這個最有效的妳不去用呢?
132:54 因為其實講實在話,臺灣建國才是真正能夠阻止統一最有效的東西。因為其實現在
這個主權未定的狀態,你沒有辦法去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胡說八道,你沒辦法阻止他。要理
解的是說,現在在胡說八道的,不是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已,中華民國也在跟著胡說八道
。你想想看,我們現在聽到什麼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講最多的是誰?就是中華人民共和
國跟中華民國阿。就是這兩個政府在喊,喊的最大聲的就是他們。然後要統一的也是這兩個
,對不對?所以如果在這個情況之下,他都已經很明白的告訴你,他們就是「統一」陣線,
那我們今天不想統一,我們還要接受他們的說法嗎?
看板 Gossiping作者 selina0508 (傳承纜線隊的精神)
標題 [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5
時間 Sun Jul 26 22:27: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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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主權未定(代管)論-台灣務實建國對抗統一的如來神掌』
主辦:哲學星期五@宜蘭 以下為該日錄影之逐字稿第五部(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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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逐字稿
130:55 那另外一點就是說,剛國城老師講,不知道會有哪個候選人
或是政黨會認同這個。其實很有趣的是說, 現在當然沒有阿。如果有的話,我就不需要來
講這個了,對不對?因為現在的關鍵在於說,第一件事「凝聚自決建國共識」現在還沒有。
現在還有很多人認為國家已經建立完成了,就是「中華民國」,所以他們沒有要建國的意志
。那臺灣有人認為中華民國就是有臺灣的主權,他也不管中華民國的憲法增修條文,就明定
終極統一。他也不管這個,反正就是政客講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就是(認同)了,所以我
們名字叫中華民國。
131:47 但這是必須要讓大家理解的。當大家理解到中華民國跟臺灣之間真正的關係的時候
,接下來就是匯集民意。變成民意之後,將來當有一個反統的總統、一個反統的國會出來,
然後我們告訴她。因為剛才有提到,我們今天要保護臺灣,讓台灣得到國際的協助,最有效
就是主張台澎自己是主權未定,主張自己是被聯合國委託給中華民國代管的,妳要不要支持
?如果妳是反統,這個東西又是反統最有效的,那她沒有理由不支持阿。不然妳講說你反統
,那為什麼這個最有效的妳不去用呢?
132:54 因為其實講實在話,臺灣建國才是真正能夠阻止統一最有效的東西。因為其實現在
這個主權未定的狀態,你沒有辦法去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胡說八道,你沒辦法阻止他。要理
解的是說,現在在胡說八道的,不是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已,中華民國也在跟著胡說八道
。你想想看,我們現在聽到什麼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講最多的是誰?就是中華人民共和
國跟中華民國阿。就是這兩個政府在喊,喊的最大聲的就是他們。然後要統一的也是這兩個
,對不對?所以如果在這個情況之下,他都已經很明白的告訴你,他們就是「統一」陣線,
那我們今天不想統一,我們還要接受他們的說法嗎?
2015年7月25日 星期六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4
轉載] [PPT] 哲五[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4
張國城教授的談話是77:00 ~ 105:12 下略。
直接跳到主講人的談話。
105:11 剛剛他有提到一些點,我想要跟大家說明一下。1945年以後,中華民國在台灣這邊所舉辦的選舉。台灣人好像參加得很踴躍,但這可以代表是住民自決嗎?我們認為不行。因為住民自決不是這樣子辦的。就好像說我今天給你選舉,就代表是民主嗎?其實這是兩回事。我們可以講,中華民國今天在這邊辦這些選舉,大家可能覺得,中華民國是我的國家。可是法理上不是啊,法理上她就不是啊。所以不管你怎麼做,都不是。這樣講好了,在原本的狀況,如果沒有發生國共內戰的話,台灣跟澎湖的確就會變成中華民國的沒有問題。可是因為發生國共內戰,出現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接著出現了共產主義跟資本主義之間戰爭的問題,也就是冷戰的問題。
106:52 所以就變成臺灣的主權被懸置,像剛才我有一些資料給大家看。中華民國也很清楚,那時她還想要反攻大陸,所以她不能夠讓台灣失去國際的地位。意思就是說,如果今天沒有發生國共內戰,中華民國的正當性沒有被挑戰,那之前辦的這些選舉,就算那個時候她還沒有主權,等她之後真正取得法理主權後,就會變成所謂的「先上車後補票」。就會變成有效,就會追認回去,就會事後追認,法律上是有這種概念的。譬如說你一開始做的時候你可能沒這個資格,沒這個權利。可是後來經由有資格、有權力的人承認之後,你之前做的也算數。這就是法律上,他有一個治療,治癒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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