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8日14:45
作者:黃聖峰(台大法律系學士、台北大學法研碩士)日前,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出席國際學術研討會時,在致詞中引據駁斥台灣主權未定論,主張臺澎主權已依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及日本降伏文書回歸中華民國,且在台北和約中獲得確認,藉以強調台澎主權已回歸中華民國。然而,若細究他的說法,可很明確地知道這些說法不但不合乎國際法,更與相關文件簽署國的認知相異。以下茲舉美、英、日三國官方說法為例以反映其論述的謬誤。
美國曾於1954年表示:「福爾摩莎及澎湖群島的主權從未確定過。這是因為對日和約僅涉及讓日本放棄對這些島嶼的權利與(主權)權源。但對日和約並未決定其未來的(主權)權源,這在中華民國與日本訂定的和約中也沒有決定。」並於1964年表示:「1943 年的開羅宣言提到將『滿洲地區、福爾摩莎及澎湖還給中華民國』。依據美國政府的看法,該份宣言,就和雅爾達及波茲坦等戰時宣言一樣,必須受到將所有相關因素皆納入考量後作成的任何最終和平條約的限制。」因此,依舊金山和約臺澎主權地位未定就是美國官方立場。而英國除了在 1955 年表示:「開羅宣言本身無法移轉主權」、「是指出福爾摩莎應在戰後返還中國的意向聲明書」外,並在1966年表示該國仍維持「福爾摩沙島主權未定」的觀點,且迄今未曾改變其立場。至於日本,除曾表示「降伏文書具有休戰協定的性質,但不能據以處分領土」外,並認為臺澎主權歸屬問題應交由同盟國決定,且台北和約內許多規定是為了配合中華民國事實上治理臺澎的狀況所做的安排,既不涉及領土法理主權也不涉及臺澎住民法理國籍。而更重要的是,中華民國本身除了外交部長葉公超曾在立法院報告時說「在現行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外,在台北和約的總報告書中更白紙黑字寫著「查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臺灣澎湖而未認定其誰屬,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因此,台灣主權未定才是歷史及國際法上的真相,說台灣澎湖主權已回歸中華民國的馬英九總統才是睜眼說瞎話。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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