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 星期四

[邦交系列必看文!]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巴拿馬停止承認 ROC 政府事件】

【巴拿馬停止承認 ROC 政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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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邦交國巴拿馬的總統於今天(2017.6.13)上午九點多.
宣布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
而中(華民)國外交部隨即於同日上午十點發表的聲明中宣布「基於維護國家尊嚴」,即刻與巴拿馬斷交。
 
根據中(華民)國本身官方認定,巴拿馬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超過一世紀。
而依史料,
其外交關係係始自雙方於 1910 年 1 月 16 日(清宣統元年十二月六日)建立領事級外交關係。因此,巴拿馬無疑是流亡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保有邦交歷史最長的邦交國。



 
中(華民)國與巴拿馬這段為時 107 年 4 個月又 27 天,始於大清帝國,終於巴拿馬改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正統中國政府的「外交關係」敘事,說明了三件事:
 
一、1912 年出現的中(華民)國確實是大清帝國的變體,所以可以延續大清帝國所建立的外交關係,因此,中(華民)國確實是中國。
 
二、2017 年為止的中(華民)國在處理與巴拿馬的外交關係時,仍舊未脫離「他國與 PRC 建交時,ROC 便與之斷交」的「漢賊不兩立」外交模式,由此可知,中(華民)國政府至今仍舊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進行「正統中國政府」的競爭。
 
三、就算我們假設台灣光復謊言為真,但從 1945 年至今也未滿 100 年。因此,從中(華民)國宣稱自己與巴拿馬有超過一世紀外交關係的角度來看,中(華民)國只能跟中國劃上等號,絕對無法跟台灣畫上等號。而無論主張台灣已經建國的人將建國時點設在哪一年,都一定會與中(華民)國政府及其邦交國的外交史觀發生衝突。
 
此外,從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的聲明稿中,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稱為「北京當局」而非國家政府,可知中(華民)國政府並不認為巴拿馬此次是與「中國」的國家政府建交,而是與管治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之北京當局建立關係。中(華民)國政府顯然仍未放棄代表主權領土為秋海棠的「中國」。



 
對於此事件,我們希望所有台灣人,包括所有新聞媒體都能夠正確地認知此次中(華民)國與巴拿馬終止外交關係事件的本質,並使用正確的用語來描述:
 
一、巴拿馬當初是與大清帝國建立外交關係,此外交關係在大清帝國改制換名變成中華民國後理所當然延續下來。而巴拿馬在今天之前,都承認流亡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正統中國政府,並與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中國」維持所謂的「中巴」外交關係。
 
二、巴拿馬政府此次是改承認 PRC 政府為正統中國政府,並選擇與這個能真正代表「中國」這個國家的政府建立巴拿馬與中國之間的邦交關係。
 
三、由於台灣尚未建立國家,所以巴拿馬與台灣從未建立外交關係,再加上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中國並不等於台灣,其領土更不包含台灣,因此不應將今日發生在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拿馬政府之間的事件稱為「台巴斷交」。
 
四、由於巴拿馬政府此次只是停止承認 ROC 政府為正統中國政府,改承認 PRC 政府為正統中國政府,並與真正能代表「中國」這個國家的政府建立外交關係,因此也不應將今日發生的事件稱為「中巴斷交」,因為巴拿馬與「中國」之間的邦交並未終止,只是換一個政府來代表「中國」這個國家。所以應將其稱為「巴拿馬停止承認 ROC 政府為正統中國政府事件」,可簡稱為「停承ROC政府事件」。
 



最後,儘管巴拿馬政府此次停止承認 ROC 政府為中國正統政府,並終止與 ROC 政府所代表的虛幻中國的外交關係,改與 PRC 政府所代表的真正中國建立外交關係,但有鑑於中華民國是巴拿馬排名第五的船隻註冊國,且 2016 年光長榮海運及陽明海運就支付約 9,200 萬美元的運河通行費,台澎地區的企業仍與巴拿馬有許多值得維持的經貿合作關係。因此,未來巴拿馬政府仍有誘因與「台灣治理當局」之間維持非官方經貿關係。預估未來雙方將透過互設非官方之「經濟/文化辦事處」的模式來維繫彼此的經貿關係。
 
#台巴根本未曾建交所以沒有台巴斷交
#因為中華民國是大清帝國變體所以建交時間能從1910算起
#巴拿馬並沒有打算跟中國斷交所以也不該稱為中巴斷交
#實質上是巴拿馬停止承認ROC政府為中國代表政府
#目前還有20個國家承認ROC政府是正統中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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